干部教育培训跟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教与学之间的联系,及时了解教学情况,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做好对学员的管理、监督等工作,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水平,结合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跟班管理人员由调训责任部门确定,经调训责任部门领导批准后委派。 二、原则上每个主体班确定跟班管理人员1-2名。 三、跟班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: 1、实行全程跟班听课制度,参加教学各环节的活动(如讨论、外出调研等)。 2、建立党员信息收集反馈渠道,协助教学管理部门不定期召开班干部和学员代表座谈会,征求和收集学员对教学及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调训责任部门汇报,尽力解决学员的实际问题。 3、协助教学管理部门开展其他有关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工作。
中共桦川县委组织部 二○○九年四月十二日 |